民事起诉状,亦称一审民事诉状。它是民事案件的原告或其法定代理人,为维护其民事权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判的诉讼文书。是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重要法律文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格式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理人基本情况及与原告的关系;是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应写明其全称、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电话,再起一行写明单位地址、电话。还可以写出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帐号)
诉讼代理人:(是律师的,写清姓名、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是自然人的,同原告。)
被告:(同原告)应按责任大小而分立主次,主要被告排在前面。
诉讼代理人:(是律师的,写清姓名、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是自然人的,同原告。)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责令被告……(赔偿损失、偿还债务、履行合同、与被告离婚、给付赡养费、继承遗产等。要求:明确、具体、全面、合理)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责令被告……
3、本案一切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分两段,先写事实后写理由,也可穿插起来叙述。)事实部分要求:①完整概括案情,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参加人以及每个人的行为和造成的结果写清楚;②围绕“诉讼请求”叙述事实。凡是有利于实现诉讼请求的具体材料,均应写进诉状;③叙事要真实,不违背常理。④随写重要事实,随举证据。理由部分要求:①要根据前面叙述的事实,讲出起诉的道理,即证明被告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自己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②说理要充分、透彻,必须与事实、诉讼请求相一致。③援引法律条款要全面、准确和规范。)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严重的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捍卫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人民法院
附:1、本诉状副本:份。(被告人数)
2、证人姓名:住址电话
3、物证:名称和件;
4、书证:名称和件。
(如用抄件或复制件,应注明:“经查对,抄件与原件无异,正本在开庭时递交”等字样。)
具状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
(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本诉状用钢笔、毛笔书写或打印。)
各项的基本要求、注意事项和相关知识
民事起诉状由三部分组成,即:首部(标题,原、被告及第三人的身份事项)、正文(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尾部(致送人民法院名称、具状人姓名、日期以及附项等)。
(一)标题(抬头)
基本要求:
①最好用全称“民事起诉状”,很清楚的表明,是一份“民事纠纷”、首次向法院“起诉”用的书状。可以省略为:“起诉状”或“诉状”。
②标题(抬头)要居中,字号要比正文至少大一号。
注意事项:
①不能漏写;不能写成:“××人民法院”(这是写信)。
②不能写成:“民事诉讼状”(范围太大、起诉、上诉还是上访?)、“起诉书”(检察院刑事公讼专用)、“起诉”(不知何物)、“诉讼状”(不伦不类)。
相关知识:
1、起诉与上诉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审理的行为。通俗地讲,起诉就是第一次把“事”拿到法院,拿起法律武器要求法院处理。起诉引起的是人民法院第一审程序。
总之,起诉是原告第一次将自己与他人的争议向人民法院提出解决的诉讼行为。
①起诉是原告的权利(与被告的反诉不同);
②起诉是原告第一次将自己与他人的争议提交到人民法院(与上诉不同);
③起诉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与上访、申诉不同)。
上诉:是对尚未生效的法院的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向第一次审理的法院的上级法院请求再次审查处理。上诉会引起法院的第二次审理。
上访:是指公民欲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检举、揭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或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采用书信、电话、走访(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应当由有关国家机关机关处理的活动。
(二)原告、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基本情况
基本要求:
①先写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后写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
原告或被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要另起一行写上其“法定代理人”基本情况及与原告或被告的关系;
原告或被告是单位的,应写清其全称、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再起一行写明地址、电话。
原告或被告委托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的,要另起一行写明。是律师的,写清姓名、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是自然人的,同原告。
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要分出主次,先写主要原告或被告,再写次要原告或被告。
②基本情况要齐全:按顺序依次来写,但不要“填空式”的写。
要写清楚“出生年月”。不是年龄。它涉及到是否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是否开庭审理问题。
要写清楚“民族”。它涉及到诉讼开庭的语言,要不要请翻译问题。另外,原告或被告是聋哑人的,也要注明。
要写清楚“家庭住址”,即户口所在地。原告或被告如果属于外地打工的,应当写“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一年以上(不包含外地就医)。特别是被告的住址更要写清楚,它涉及到法院管辖,本案应当由那一个法院受理的问题。
如果对被告的基本情况不了解,至少要写清楚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可以估算一个)和住址,因为,民事诉讼法要求起诉时“要有明确的被告”。如果对被告是否委托了诉讼代理人不清楚,可以不写。
欠款人下落不明怎样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信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提供证明信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信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信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信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原告或被告是单位的,单位的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公章上的名称相一致。单位的住址,是指其主要营业地、办公地点所在地。
常见错误:
①把“原告”写成“原告人”,把“被告”写成“被告人”。“被告人”,在法律上指的是刑事案件中,法院开庭时对“犯罪嫌疑人”的专称。
②所确定的原告、被告不正确。如将未成年人的父母当成原告,将未成年人当成被告,将单位的办事人员当成被告等。
③被告是单位的,未写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住址。
④把“诉讼代理人”写成“委托代理人”。
⑤漏掉共同被告共同或原告,只写了一个。
⑥格式上,写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时,没有空两个格。
相关知识:
1、起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原告要适格)
(二)有明确的被告;(至少清楚名字和住址。重点在“有”,不论失踪;不论是否“正当”,即使告错了人,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对下列起诉,人民法院可以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①行政诉讼法》规定是属于行政诉讼受诉范围的告知原告应提起行政诉讼;
②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应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劳动争议先仲裁,土地、资源权属争议先行政处理。
④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⑤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应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⑥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男方在此时期提出离婚,就不符合法律规定,起诉就不能成立。
⑦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案例]交通事故未经调解法院不受理诉讼请求
年7月4日,南京的郑汉生被一辆货车撞伤,共用去1.2万元医疗费用。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杨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郑汉生拿着交警的事故责任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6万元,请问:法院会受理郑汉生的诉讼请求吗?
在我国,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进行调解,不仅是公安机关的职责,也是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因此,如果未经过公安部门的调解,就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会受理。
经调解达成协议,由公安机关制作调解书,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则由公安机关制作调解终结书,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均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以,只有在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受理。
2、原告的确定
原告,是与“被告”相对而言的,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自然人或单位。原告就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首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通知其参加诉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利害关系”包括以下三点要求: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受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拘束。
[问题]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能否当原告?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但是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只是诉讼代理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才是原告。
一般来说,任何人,只要他自己认为权益受到了侵害或需要通过法律解决与他人之间的争议,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人的身份就是原告,即便是“恶人先告状”。
不能当原告的有:
①尚未出生的胎儿、死亡的自然人、被撤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能成为原告。因为他们不是民事权益的主体。
②企业开办的分支机构可以有条件地取得原告的诉讼地,但企业的下属部门(如处、科、股等)和事业单位的下属部门(如班级)及派出机构(如工商所、派出所、派出法庭等)则不能成为原告(和被告)。
③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虽亲密无间,但并不能因此混淆诉讼主体的关系,更不允许越俎代庖、“夫”“妻”不分。如丈夫的名誉权受侵害,就不能以妻子的名义起诉。
[案例1]年3月24日,54岁的四川成都人杨先生将作家出版社和黄宏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称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发行、黄宏所著的《从头说起》一书中存在虚假、失实的内容。该书第页中写到“《杨白劳与黄世仁》是一个不错的小品,借助两个人物和人们熟悉的人物关系反映出当今三角债的问题:欠债的是大爷。要债的是孙子。” 杨先生认为,我们一贯宣传黄世仁是恶霸地主,杨白劳是要解放的贫下中农。而作家出版社出版、黄宏所著的《从头说起》一书却将杨白劳指责为欠债不还的老赖。杨先生称其精神受到极大伤害。故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登报更正黄宏所著《从头说起》一书中的虚假、失实报道,消除影响,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元,并双倍赔偿购书款共计44元。 北京二中院经审查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条件的相关规定,原告应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起诉人杨先生所称书中所描述的人物、剧情等内容与其并无直接的利害关系,杨先生依其对该书的看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范畴。因此维持一审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
[其他看法]首先杨先生买了书,这表明其与被告有法律关系。其次,书中的内容自然对其有直接的利益关系。黄世仁是恶霸地主,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杨先生自然也知道,但他买的书却将一切都颠倒过来了,其精神自然要受到伤害。所以我认为,其是直接的利害关系人。
[案例2]与自己无关不能起诉甲与乙是夫妻,甲大男子主义,经常因一点小事就打老婆,哪怕是深更半夜,打的乙“鬼哭狼嚎”。其邻居丙看不过去,就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对甲予以惩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丙可以当原告吗?假如丙认为甲与乙夫妻俩人打架,影响了其正常生活,要求法院排除妨害,这时丙可以当原告吗?
[案例3]年9月5日,某市汽车运输公司司机吴某正驾驶一辆装载60名旅客的大客车到某旅游景点,当客车行驶至一拐弯处时,因来不及刹车,与迎面骑摩托而来的江某相撞,将江某连同其摩托撞至崖下,致使江某伤残,摩托被毁,价值元。在江某住院治疗期间,江某之妻王某以某市汽车运输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江某的医疗费和赔偿一切损失,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分析]原告应为江某。
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应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本案中,江某虽然受伤住院,但没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如果伤重不能亲自提起,可以由其妻作为江某的代理人提起诉讼,但须有江某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由于当事人不合格,法院必然裁定不予受理。
3、被告的确定
被告是指被原告认为侵害其合法权益或者与其发生争执,并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就是平常说的原告要告的对象。
所谓明确的被告就是对谁提起诉讼,是谁侵犯了其自身的权利和利益,与谁发生了争议。如果没有准确地确定被告,很可能法院会不受理您的诉讼;即使法院受理了案件,也会因此驳回起诉。可能有多个被告可供选择,如何正确地选择被告往往涉及到具体案情以及诉讼策略的制定,这是一个诉讼技巧。
(1)单位是被告。法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范围内的活动,其法律责任是由法人承担的。如果他们的活动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应该把单位作为被告起诉,如果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造成他人损害的,该工作人员是侵权主体,也可列为被告。比如医疗责任事故,患者应起诉医疗单位要求赔偿,不应直接状告医生。在法人单位主持下的活动,其所涉官司也由单位起诉和应诉。比如某市政单位雇用民工在道路上施工,因未设置安全标志致行人摔伤,按照民法规定应由“施工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的施工人指的是主持施工的单位即法人,不是承担施工任务的民工。
(2)选择被告。如果顾客购买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了损害,受害人既可起诉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起诉生产者要求赔偿。受害人有选择他们二者之一作被告的权利。有的销售者以和生产者签有协议,产品质量问题由生产者负责为借口,推脱责任。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另外,受害人选择被告时,应本着方便诉讼、便于判决执行的原则进行。
(3)共同被告。如果在一个官司中,被告方不止一人,那么原告应将他们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比如有两个人一起把某人打伤了,伤者应同时对两人进行起诉要求赔偿。
在下列几种诉讼中,有关当事人是共同诉讼人。原告若起诉,应将他们列为共同被告。(一)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如原告起诉,挂靠者与被挂靠者作为共同被告;(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如原告起诉,二者作为共同被告;(三)个人合伙被起诉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被告;(四)因企业法人分立前的民事活动被起诉的,分立后的企业法人为共同被告;(五)出借企业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银行账户的,如原告起诉,出借方和借用人为共同被告;(六)因保证合同纠纷债权人起诉的,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般作为共同被告;(七)被代理人和代理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原告起诉,应将二者作为共同被告。共同被告在实体上一般需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如果原告只起诉了共同被告中的一个人,法院应追加其他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这样也有利于保护原告的权利。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列为被告;如果一个10岁的小孩损坏了你的汽车你不能起诉孩子的监护人而只能以该小孩为被告,当然最终掏钱的是孩子的父母。被监护人有财产的,被监护人、监护人为共同被告。如果某派出所欠你单位的工程款你得去向其所属的公安局(分局)主张权利。
[策略]如果一个诉讼涉及到为数众多的被告,在不影响权利实现的前提下,你可以选择其中几个关键的作为欲起诉的被告,以集中力量,避免“对立面”过宽难于应付。当你不能确定对方的行为是代表单位还是其个人行为的时候,你不妨将两者都作为被告起诉,法庭查清后或者判连带责任或者驳回对其中一个的起诉,这样就避免了满盘皆输。
[案例3]年6月19日上午上1.1课时,张欣欣(男,10岁,某小学学生)同桌陈某不专心听课,教师王适之使用竹制教鞭拍击学生陈某桌面,以示教训陈某,不料打断教鞭头,致碎片飞插入张欣欣的左眼睑及眼球角膜内,后经近半年的治疗,也未见效而失明。张欣欣的药费、亲属的误工费、伤残生活补助费,谁应当承担?
(1)被告为学校;(2)被告为教师;(3)学校和教师为共同被告;(4)学校和乡教委为被告,教师为第三人;(5)教师为被告,学校和乡教委为第三人。
答案:以被告为学校为好。因教师对学生张欣欣造成损害是教师的职务行为导致的。学校可在履行赔偿义务后,向教师追偿学校所赔偿的部分或全部费用。
[案例4]杨定荣是成都市盘古花园物业管理公司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小区里草坪、绿地的养护。本想安安稳稳打工赚钱的杨定荣怎么也没有想到,在小区里修剪草坪也会无端的遭遇飞来横祸。
飞来的水泥块砸得头破血流的杨定荣,当即被同事们送医院急诊科。经诊断,发现杨定荣的头皮被砸出了一道长四厘米、深零点八厘米的裂伤,诊断怀疑有脑震荡。杨定荣认为应该有人对这次意外伤害负责,作为受害者他也应当得到相应的赔偿。但肇事者找不到又向谁去索赔呢?走投无路的杨定荣决定用法律来解决问题。但是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被告是谁,连肇事者都找不到,这样的官司怎么打呢?
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4款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也就是说,他可以把整栋楼的所有业主全部列为被告。
4、住所、住址、所在地址
住所,通常亦称住所地。自然人的住所地是指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状中要求写明自然人的住址,一般是指该自然人的住所地的地址,但该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写经常居住的地址。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诉状中应尽量写明原、被告的通讯号码(如办公电话、住宅电话、手机、BP机等)。
(三)诉讼请求
相关知识:
1、诉讼请求概念和种类
诉讼请求是原告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解决争议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具体要求,是原告向法院提出的要求被告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按照诉讼的内容和目的不同,可以把诉讼请求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三类。
(1)确认之诉,是指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确认与被告之间存在还是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请求。目的在于消除与被告之间对有关法律关系的争议。如请求确认原告为房屋、宅基地、林木、牲畜、股票的所有权人;请求确认原告为该商标、专利、著作的专有权人;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父子、母子、夫妻关系、借贷关系、承包关系、租赁关系、劳动关系。
(2)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法院提出的请被告履行一定民事义务的请求,如要求被告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劳务费、加工费、工资、社会保险费;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伤残补助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返还财产。
(3)变更之诉,是指原告根据法律事实,向法院提出依法变更或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请求。如要求离婚、解除与被告收养关系。变更之诉提起的前提是当事人对现存的法律关系无争议,只是对如何变更或是否变更有争议。
2、诉讼费用(防止原告滥诉、制裁败诉者、补偿经费不足)
基本要求:
1、诉讼请求事项要合法
要合法,是指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哪些民事责任,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不能提法律未让被告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此原告就不能要求被告承担;一是诉讼请求事项要合法。法院只能支持有法律依据的请求,而诸如讨要赌债、嫖资等违法请求,就根本不受法律保护;同时,诉讼请求范围要合法,如违约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根本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若当事人提出的话,只能被法院驳回。
2、诉讼请求要具体、明确
如写清楚是请求确认所有权,还是请求返还原物、原产业或赔偿损失等;
如果要求损害赔偿,必须要写出赔偿哪些项目和各项的数额是多少,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用具费、伤残补助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一项一项的列出其数额。并列出总计多少(项目多的列个清单为好),不能只写“要求被告赔偿损失”,不写数额或者含糊笼统,某某余元。国家和省市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工伤事故赔偿标准三种,计算时要参考。精神损害赔偿,以人格权(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人身自由等)受侵犯为主,严重的人身伤害(交通、医疗事故、被打等)也可以提出。合同违约: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劳动工资:工资+25%经济补偿+1至5倍赔偿金;产品质量问题:大件商品运费+误工费。
如要求赔礼道歉,必须要写清是口头道歉还是书面道歉;口头道歉的场合和受众范围。书面道歉要写清在什么场合(中央一级大报、省级、市级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上、全县、全厂、全校、全班范围内);在什么地点(报刊杂志哪一版面、饭店门口),持续多长时间(连续播放、刊登、张贴次数或时间);书面道歉的内容要不要事先审查同意等。
如请求离婚,有多项具体要求的,可以分项表述。如在离婚案件中有三项具体要求的,写为:①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②婚生子×××由原告抚养,由被告给付抚育费;③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债务依法承担。
3、诉讼请求要合法、全面
要全面,是指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人民法院是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的范围来审理案件的,如果诉讼请求不完全,该提的未提,视为原告自己主动放弃了权利,这样会导致未请求部分得不到审理的法律后果。如民法规定,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应当承担5种民事责任:赔礼道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如果原告只提出赔偿精神损失,法院最终的判决书绝对不会有让被告赔礼道歉的内容,这样实际上原告的合法权益就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
4、诉讼请求要合情、合理,切实可行
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额度应适当,但切不可漫天要价,如果提出的诉讼请求不适当,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其不适当部分将不能得到支持,诉讼费只能自行负担。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是按照当事人争议的金额即请求的诉讼标的额收取诉讼费的,诉讼请求中所提给付或索赔金额越高,交纳的诉讼费用也越高。请求金额所获支持越少,应由自己承担的诉讼费用也越高。如果原告方当事人请求的金额只有部分被法院认定,那么,未被法院支持部分相对应的诉讼费就由原告来承担。这样,原告实际得到的赔偿数额就是法院支持的请求数额减去没有被法院支持部分的诉讼请求相对应的诉讼费。如此一来,当事人实际得到的赔偿就可能是很少的一部分,也就应了时下流行的一种说法“赢了官司输了钱”,判决书上赢了实际上败了。
起诉前,不仅要客观评估自己的实际损失,还要考虑自己手头的证据情况。由于没有掌握足够的证据,法院也只能部分支持其诉讼请求,这样当事人赔上的就不仅是一笔诉讼费和律师费。
诉讼请求数额的计算有一定的标准,比如财产案件中的交通费、误工费、伙食费的计算,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有关部门的标准、个人的从业情况等确定;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损害赔偿请求一定要合理、适度,比如精神损害赔偿,因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具体的计算标准,因此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和主观恶性,侵害的手段、场合、方式、后果、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管辖地法院所在地的生活水准等方面来综合考虑。一般人不懂得,可以适当高点。最好请律师算算。
[案例5]一只苍蝇索赔十万
年10月11日,深圳市民周新宇搭乘东方航空公司班机从杭州到广州,在食用点心时发现餐盒内有只活苍蝇。他下机后即向东航交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被东航拒绝。随后周新宇向广州白云区法院起诉,要求东航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年7月,广州白云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飞行途中提供了不洁食品给原告,虽然未直接损害原告身体健康,但引起原告身体不适。被告对其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应向原告道歉并给予适当的赔偿。鉴于被告已反复向原告表示过道歉,且提供不洁食品的行为对原告的精神并未造成较大损害,因此原告索赔10万元显然过高。法院判决东航给付周新宇精神损失费元,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付清。不仅如此,还判决原告周新宇支付了不菲的诉讼费。
[案例6]打赢官司倒贴钱
年7月,广西南宁一中专生张某(女)与同学在桂林南百微笑堂超市购物时,被超市两名保安脱衣搜身。12月10日,法院判决:被告百微笑堂超市赔偿原告张某精神损失费1万元和经济损失元。原告张某承担诉讼费元,被告百微笑堂超市承担诉讼费元。张某胜诉了,反而还倒贴了元。原因:张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
[案例7]打赢官司反赔钱
李先生原是广州某公司的职员,后来跳槽自己开了一家同业务的公司。原单位认为他带走了客户,2年多来造成了公司巨大经济损失,就将李先生告上法庭,提出了赔偿近万元的诉讼请求,并按诉讼标的的0.5%的比例向法院交了诉讼费,同时聘请了律师,约定除支付一定的办案费用外,再按照诉讼标的的1%左右交律师费。然而,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方却意识到证据不足,提出撤诉,虽然法院退回了一半诉讼费,律师费也得以减少收取,但这场官司打得还是得不偿失。据说,原告公司一年的利润才几十万,2年多的损失怎么也不可能达到万元。
(四)事实与理由
1、“事实”
是指原告与被告发生纠纷的客观真实情况,是原告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具体过程。
基本要求:
①练习时要以“原告”的身份、口气来写。即要用第一人称“我”来写。
②完整概括双方当事人之间纠纷的由来,发生和发展的情况,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参加人、每个人的行为、争执的焦点和造成的结果写清楚。在离婚案件,一般要写明双方何时结婚,婚前感情基础如何,婚后感情变化情况,何时因何原因关系开始恶化,以致发展到破裂的地步等;
③围绕着“诉讼请求”来写。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应当写清楚精神受到了什么样的痛苦;要求赔偿物质损失的,要写清楚物质损失是怎样产生的,数额多少。总之,凡是有利于实现诉讼请求的具体材料,均应写进诉状;
④随写重要事实,随举证据。可以在事实后面用()加注,这样写出的事实真实有力。如(以上事实有证人某某亲眼所见;有某某东西为证等)
⑤注意遣词造句、文采。要写的有血有肉,不能干巴巴的;写事中可抒情。总的效果是,写好的诉状,应当让法官看了会深深感觉到“原告确实是冤的应当救助,被告确实可恨应当给予处罚”。
⑥叙事要真实,不违背常理。
常见的错误:
①没用第一人称“我”;②把老师给的“案情”原封不动的照抄一便。
2、理由
所谓理由,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具体诉讼请求的主要法律依据,从法律上论证原告什么权利受到侵害和被告为什么要承担责任。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基本要求:
①要与事实分两段来写,即“先写事实后写理由”。也可穿插起来叙述。一般理由一段要用“原告认为,”开头。
②要根据前面叙述的事实,讲出充分、透彻的起诉道理,即证明被告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自己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就像法庭辩论和作案例分析题一样,说出被告的过错1、2、3。最好要引用法律条文。
③说理必须与事实、诉讼请求相一致。
④转折语句: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严重的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捍卫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公正裁决。“
“为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公正裁判,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五)结尾部分
常见的错误:
①所确定的“人民法院”不合法。原因:
一是,法院所在地与被告的住址不一致,违反了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的规定。
二是,法院名称错误,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如“邢台市人民法院”、“邢台市基层人民法院”、“邢台桥西区人民法院”、“桥东区人民法院”。把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写成中级法院。
②“此致”、“人民法院”的格式不对,“此致”要顶格写;
③把起诉人写成自己(代书人);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单位公章缺少一个。
④起诉时间不对,早已超过了诉讼时效。
⑤所附诉状副本份数不对。副本份数应按被告的人数提交。需要交给法院的起诉状应当是:被告人数+1。也就是说除正本外,多一个被告增加一份,即一个被告二份,二个被告三份,以此类推。
⑥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等。列举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⑦附于起诉状正本的依据,如用抄件或复制件,应注明:“经查对,抄件与原件无异,正本在开庭时递交”等字样。
⑧起诉状最好以打印形式;如手写的,要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清楚。
[小结]代书前应注意:
1、先看清已给的案情,把握住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发生了哪些事情,有哪些法律关系。
2、动笔前要确定好原告、被告,都有几个?
3、根据格式的要求写。项目要齐全,凡是案情中没有的(如性别、年龄、民族、住址等),可以虚构。
4、注意用第一人称“我”的语气写。文采及语言,写出情感来。
5、要用钢笔(存档)写,不能用圆珠笔或铅笔。
尹登海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