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刘云涛 https://wapjbk.39.net/yiyuanfengcai/ys_bjzkbdfyy/
裁判要旨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原告:招某,男,年8月16日出生。
被告:王某,男,年9月7日出生。
案由:
健康权纠纷
原告招某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整容费(整容费经鉴定后再变更诉讼请求)暂计.74元;
2、被告向原告赔偿眼镜一副;
3、本案的受理费、司法鉴定费由被告承担。
基本案情:
一、年5月6日晚,原告招某与被告王某自愿报名参加羽毛球活动,活动场地位于羽毛球馆内。
二、在活动过程中,原、被告组为一方,与对手进行羽毛球双打比赛。原告位于网前,被告位于后场。当被告在后场平抽击球回对方场地时,因原告回头看球况,导致其配戴的眼镜片被羽毛球击碎,造成原告眼睛被镜片刮伤的事故。上述事实,原、被告在庭审中均予确认,且被告向法院提交了证人梁某、李某的书面《证人证言》予以证实。
三、事故发生后,被告和XX医院,后因该院的眼科医生不值急诊。被告再将原告转医院急诊救治。医院诊断原告的伤情为:1、左眼结膜裂伤;2、左眼角膜损伤。被告垫付了当日的医疗费用元。之后,被告送原告回家并确认其伤情无碍后方才离开。
四、年5月9日和5月22日,原告二次医院进行复查,支付复查费用共计.24元。
五、原告向法院提交了某财政所于年6月8日出具的《收入证明书》,证明原告是某财政所的员工,自年11月1日进入该单位并工作至今,现担任一级科员的职务;近一年其税后月均收入为元(含税后的工资、奖金、津贴、住房公积金、股份分红及其他收入)。在庭审中,原告自述,其医院进行复诊的两天,单位并没有扣发其工资。
六、原告于年6月16日曾向法院提出整容费鉴定申请,后于同年12月1日书面申请撤回该司法鉴定的申请。
以上事实,有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及庭审笔录予以佐证,本院予以确认。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本案属于健康权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的规定,本案中,羽毛球运动是典型的对抗性体育竞赛,原告作为参与羽毛球运动的爱好者,对于其自身和其他参赛者的能力以及此项运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害,应当有所认知和预见,而原告仍自愿参加羽毛球活动;并在比赛中佩戴玻璃材质眼镜进行,将自身置于潜在危险之中,应认定为自甘冒险的行为。在此种情况下,只有被告对原告受伤的损害后果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才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否则无需担责。
关于被告在涉案的事故中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问题。具体回到本案,首先,原、被告在参加活动前双方互不相识,双方也没有任何过节和仇怨;参与羽毛球的双打比赛,原、被告也是临时组合进行。故可认定被告没有故意伤害原告主观动机。其次,“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未尽到普通人的基本注意义务。本案中,被告在后场将对方回挑到其所在场地羽毛球平抽杀球加以进攻,并无过多考虑、判断的时间,而被告系羽毛球业余爱好者,未经专业训练,不具备精准控制落球点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也不存在明显违反比赛规则的情形。加上原告在网前回头看球况,才导致其配戴的眼镜片被羽毛球击碎致眼睛受伤;而且原告受伤后,医院救治。故被告在涉案事故中已尽到的一般普通人注意义务,不存在重大过失的行为。因此,本院认定被告在案涉事故中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无需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原告主张被告造成其受伤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但没有提供充分证据加以证明,本院不予采信。
综上所述,原告在与被告自愿组对进行羽毛球双打比赛中遭受身体伤害,实属意外事件。本院表示慰问并衷心希望原告通过治疗能早日康复。但是,由于原告的行为构成自甘风险,而被告对原告损害的发生不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故原告不得请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招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付),由原告招某负担。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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